來源:新華社 作者:李繼偉
導語:為增強企業創新活力,推動軍民融合產業發展,河北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的《河北省促進企業技術創新條例》規定,河北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鼓勵企業參與軍用產品技術創新,支持軍民技術雙向轉移,引導企業創新資源與軍工技術開展對接合作。
為增強企業創新活力,推動軍民融合產業發展,河北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的《河北省促進企業技術創新條例》規定,河北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鼓勵企業參與軍用產品技術創新,支持軍民技術雙向轉移,引導企業創新資源與軍工技術開展對接合作。條例將于9月1日正式施行。
條例還鼓勵企業加強人才的引進、培養和使用,支持企業建立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鼓勵國有企業對高端人才實行市場化薪酬制度;企業獲得財政科研項目資金,勞務費不設比例限制,由項目承擔單位和科研人員據實編制,間接費用中用于人員激勵的績效支出不設比例限制;賦予學科帶頭人、重大創新平臺負責人、項目負責人等在科研儀器設備采購、基建項目等方面更多的支配權。
(責任編輯:韓夢晨)